3月9日15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五位負責人將就“人大立法和監督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圖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回答記者提問。中新網記者 王安寧 攝
  中新網3月9日電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今天表示,要建立科學的扶貧標準,扶貧對象識別、扶貧重點縣的確定和退出機制。該戴帽子的戴帽子、該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讓貧困縣越扶越多。
  今天15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五位負責人就“人大立法與監督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劉振偉表示,涉農法律在本屆常委會的立法中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列入本屆五年立法規劃的有制定糧食法、農村扶貧開發法,修改種子法、森林法。
  一是制定糧食法。劉振偉介紹道,糧食問題在我們國家是一個始終不能掉以輕心的戰略問題,我們人口增加、耕地減少、消費水平提高、資源負荷重的趨勢不可逆轉。中央關於糧食安全提出,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要把13億人口的飯碗牢牢的端在自己手裡。通過立法,把中央的大政方針確定下來,是十分必要的。
  劉振偉指出,糧食法涉及的內容比較多,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宏觀調控、保障措施等,面比較寬,有三個重點:一、保證糧食的供給能力。調動主產區和生產者生產糧食的積極性。二、分清責任。一個是中央和地方的責任,不能把糧食生產的責任都壓在中央,地方也要有責任。另一個也要分清銷區和產區的責任,給銷區也要增加一些壓力,不能全部依賴產區。三、對糧食的宏觀調控作出規定,全國一盤棋。糧食法正在由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征求意見,全國人大農委已經介入,準備加快這部法的步伐。
  二是修改種子法。劉振偉表示,這部法是2000年實施的,當時是為了推動種業多元化,目前這個目標已經達到了,但是帶來了一個副作用,即現在的育種資源較分散。我們的企業比較多,但比較小,競爭力不強,所以現在準備把建立現代種業制度通過修改種子法確定下來。這次修改的內容也比較多,重點有三個方面:
  一、完善育種創新體系。育種怎麼讓它出大成果、好成果,要分工明確,支持科研院所,搞前沿性科學研究,同時為商業育種打造平臺。支持大型種子企業,增加它的創新能力。推動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合作搞聯盟,搞育繁推的一體化,搞產學研的結合,這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大問題。
  二、劃清政府和市場的責任,該政府管的政府管起來,該交給市場的市場自己做。如建立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登記制度等,但是建立這些制度是為了加強事中和事後的監管。
  三、加大對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力度,支護產權保護等要有一些新的制度,要逐步與國際接軌。種子法的修改目前正在征求意見,我們的想法,看能不能今年下半年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農委的想法。
  三是修改森林法。劉振偉指出,這部法是1984年制定的,1998年作過一次修改,這次修改重點考慮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把集體林權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現在有8900多萬的林農拿到了林權證,他們的權益怎麼得到物權保護?就需要立法。二、林業的發展方式現在要轉變。林業的發展方式向生態建設方向發展,保護好青山綠水。所以相關的制度就要做出調整,比如林地的保護制度、林木的採伐管理制度、生態保護制度、林業補貼制度等,都要按照保護生態的方向做出調整。
  四是制定農村扶貧開發法。劉振偉表示,中國大規模的扶貧開發是1986年開始的,這幾十年的扶貧開發有2億多的貧困人口脫貧,但是地區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按照2300元人均年收入的標準計算,現在還有8000多萬貧困人口,所以中國反貧困是一個長期性的任務。
  劉振偉表示,這部法是國務院扶貧辦和全國人大農委共同起草的。現在已經有稿子,要解決的問題也很多,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創新扶貧開發方式,我們要把扶貧從過去的輸血向造血轉變。現在看來,扶貧不搞地區發展、產業發展,將來貧困的問題還是很難解決。當然,把問題放在發展上,不是說不要幫扶到戶,而是要精準到戶,科學識別,這是一個大的思路問題。
  二是要提高貧困地區的教育水平。現在老講一句話,不能讓貧困代代相傳。扶貧方面還講,反貧困的阻斷機制就是要把孩子教育好,這些也有一些規定。
  三是要建立科學的扶貧標準,扶貧對象識別、扶貧重點縣的確定和退出機制。現在社會上也有一些說法,為什麼扶貧縣越扶越多了?我們是標準提高了,不是說貧困人口增加了。所以下一步我們要做出一些規定,該戴帽子的戴帽子、該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讓貧困縣越扶越多。並且對扶貧資金的管理、審計等都要做出相關的規定。  (原標題:全國人大農委:建立扶貧縣退出機制 該摘帽的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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